• “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关于雷蒙德•钱德勒 - [关于推理]

    “街道上尽是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一语,出自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的短篇小说集《简单的谋杀艺术》(The Simple Art of Murder)。可以这样说,这句话非常形象地反映了钱德勒小说中一个恒久的主题——在一个充满尔虞我诈的黑暗世界中,一位名叫菲力普·马洛(Philip Marlowe)的私人侦探却在孤独而潦倒地踽踽独行,坚持着自己在世上的尊严。

    不论是在他的成名处女作《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中,还是在他后来的几部代表作《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再见,吾爱》(FarewellMy Lovely)中,私人侦探马洛永远是独立特行、不修边幅,他“一身都是烟头烧的洞,永远宿醉难醒”,而且嘴里时还常常蹦几句俏皮话儿,活脱脱一幅玩世不恭的模样。但就是在这样的外表下,真实的马洛却是一个正直、善良,并坚守着自己道德底线的铮铮硬汉。他曾经是一名警察,却放弃了这个职业,而宁愿去做一个每天只赚25美元的私人侦探,同时还得忍受着来自委托人和警方的夹板气,并时时警惕着心怀不轨者的冷枪。

    而且,马洛还是一个思考者。他念过大学,有着自己的思想和原则,如果他觉得自己没有把事情办好,就会拒绝接受委托人的报酬;对于美色的诱惑,他也有着异乎寻常的抵御能力,可以把一个躺在他床上的赤身裸体的女孩子揪着耳朵丢出去;此外,他还非常的善良和正直,不愿意同着被腐化的警察一起堕落下去,而是去行使一个真正的侦探的职责,尽管他每揭开一宗案件,看到的都是在文明社会美丽的外表下所隐藏的种种肮脏。但这或许正是他油嘴滑舌的原因,因为面对着街道上那些比夜晚还要黑暗的东西,他除了用几句俏皮话来冷嘲热讽一下,实在是别无他法,而且,对于他这个潦倒的单身汉来说,幽默,也不失为一种对自己生活的自我解嘲。在《再见,吾爱》一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他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办公室里喝闷酒,却抬头看到了挂在墙上的伦勃朗的自画像,这时,书中这样写道:“我觉得伦勃朗先生正以鄙夷的神色看着我。我从桌子的抽屉里拿 出一瓶酒,喝了一杯。一会儿后,伦勃朗先生脸上的鄙夷神色就消失了。”

    读到这里,其实很难说,是马洛酒醉,还是自醉了。而酒,作为马洛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说是贯穿了钱德勒的所有七部长篇小说。对于马洛来说,就酒简直就是他的万用灵药,不但可以用来使自己放松,还可以用来为自己疗伤,让自己保持最佳的状态。此外,就还是一种武器,被他用来撬开一些人的嘴,好获得他想要的信息。使得几乎每一位阅读钱德勒小说的读者,恐怕都会在读后迫不及待地想喝上两口,品尝一下那酒后的美好滋味。

    但对酒的这样美好的描写恐怕只能是出现在小说中,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酗酒的人来说,酒非但不是一种灵药,反而常常是一种毒药。这一点,钱德勒本人恐怕是体会最深的。正如他笔下的马洛一样,钱德勒本人也是一位酗酒如命的人,但在获得写作灵感的同时,他的健康也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关于他的喝酒,在美国好莱坞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1944年的时候,他被派拉蒙公司聘为编剧,来将当时他只完成了一半的小说《重播》(Playback)改编成剧本。但钱德勒在将剧本完成了一半之后,便开始变得魂不守舍,工作进行不下去了。最后,经过一番挣扎,他向制片人豪斯曼提出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要求:如果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和威士忌,他就可以完成剧本。豪斯曼便把他带到餐厅,看着他连喝了三杯双份马提尼和三杯双份斯汀混合酒。之后,烂醉如泥的钱德勒在六个秘书、一个护士和一个医生的照顾下,在家里整整写了八天剧本,将剧本完成。而在这八天里,他除了手边的波本酒,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但遗憾的是,最终,这部剧本未成拍成电影。

    曾有很多人对钱德勒的酗酒习惯进行过种种猜测。或许,是由于他对生活不满?或许,是由于他的愤世嫉俗?或许,是由于他内心的孤独?但是,有一种说法,则将之归因于遗传。

    钱德勒于1888年出生于美国芝加哥,他的父亲是一名嗜酒如命的火车工程师,尽管他的父亲早在钱德勒的童年时代就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但看起来仍然把自己酗酒的习性传给了自己的钱德勒。和其他的同龄人相比,尽管钱德勒聪明好学,但却显然有点儿高傲和愤世嫉俗,他当过公务员,但由于讨厌那种虚伪逢迎的生活,而宁愿选择四处飘荡,去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甚至包括参军打仗。而他好酒的天性,也在这些日子里逐步显现出来。

    可以说,他的生活,在很多人眼里是浪荡而荒诞不经的,他曾因为酗酒和胡闹而丢掉了一份石油集团副总裁的工作;也完全不顾世人的惊愕,娶了比自己年长18岁的西西(Cissy)为妻,并终身对她保持着忠贞不二的爱情,在1954年西西病逝后,伤心欲绝的钱德勒甚至尝试过自杀,尽管当时未能成功,但由于酗酒和疾病,他也很快在1959年在孤独和寂寞中离开了人世。

    可以说,钱德勒的一生,是艰辛而坎坷的,他具有着诗人的敏感、大师的才能,但也许正是这样,才使得他总是率性而为,不断做出一些让世人侧目的举动,包括那最终夺取他生命的酒瘾。同时,他又是正直而真诚的,这不但体现在他对妻子西西的诚挚爱情,也体现在他笔下的菲力普·马洛身上,所以,要想要了解钱德勒,最快最方便的途径也许并不是读他的传记,而是去读马洛的故事。

    而在另一方面,马洛这一形象的大受欢迎,也得益于他对于传统侦探的颠覆和当时社会的变化。自从福尔摩斯以来,侦探小说便被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超人们所占领着。但那种浪漫主义式的写法很快便随着黄金时代的结束而日渐式微,对其取而代之的则是以硬汉形象为主人公的硬汉派侦探小说(Hard-boiled fiction)。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由于经济危机导致了严重的大萧条,社会风气腐化堕落,黑社会猖獗,理应作为执法者的警察和律师等非但不对其予以打击,反而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使得整个社会处于一种道德沦丧的境地。而以马洛为代表的硬汉派侦探在这种情况下便挺身而出,他们一方面因为对社会不满而愤世嫉俗,另一方面又坚守正义,并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除暴安良。于是,这种颇类似于中国古代侠客形象的硬汉侦探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众心目中的英雄,受到爱戴。而以其为主人公的这种新型侦探小说也被命名为硬汉派而大行其道。

    而钱德勒作为硬汉派侦探小说的开创者之一,他开创性地将侦探小说的内容拉回到现实社会的大背景下,寓批判性于作品中,并赋予主人公更为丰富多彩的人格魅力,而不再仅仅是一个个性单薄的侦探。也正是因为此,侦探小说从一种难登大雅之堂的游戏文字,发展为一种主流的类型小说,孕育了一代代又一代的侦探小说家,这其中便包括了我们现今耳熟能详的一批推理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奈利、杰夫里•迪弗、金西•米尔虹……等等。

    而除了内容上的创新之外,钱德勒还开创了独有的“钱德勒式”的写作风格,这是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能让普通人思考,又能写出只有艺术小说才能产生的那种力量”。可以说,正是这一成就,使得他的作品具有了永恒的价值,名列于经典文学的殿堂,并受到了当时和后世诸多文学家的推崇。日本当代著名小说家村上春树就坚持认为,钱德勒不但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而且他的作品也影响了纯文学。他不但熟读钱德勒的所有作品,而且亲自将其《漫长的告别》一书翻译为日文,介绍给日本的读者。而我们现今耳熟能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在当年也是钱德勒的追随者之一。最初,福克纳也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并出版了一系列名为《马弃兵》(Knight’s Gambit)的侦探小说。后来,他到好莱坞做编剧,有幸成为了钱德勒的助手,与他一起将《长眠不醒》改编为剧本,并由当时著名的演员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担任男主角,扮演马洛。

    不但在文学界,在电影界里,钱德勒作品同样影响深远,不论是他亲自参与编剧的《双重赔偿》(Double Indemnity)和《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还是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都对于美国的黑色电影(Film Noir)影响巨大,他被好莱坞称为是作者导演(auteur),用自己的笔主导着电影的风格。而如今,尽管黑色电影已成为历史名词,但仍然不时有导演就这一种电影风格的进行着新的尝试,更别提全世界的无数拥趸,将他的编剧作品奉为永恒的经典了。

    而在电影史上,著名的惊悚片大导演希区柯克也同样对钱德勒的才华非常推崇。因此,在1951年他拍摄《火车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时,便欣然邀请了当时刚刚重返好莱坞的钱德勒担任编剧。只是这两位天才对于艺术有着共同的独断专行式的执着,因此,从开始合作起,两人便因为艺术上的分歧而互相攻击,谁也无法接受对方的意见,导致这次难得的合作最终搁浅。

    这不能不说是一次深切的遗憾。

      

  • 当爱,成为自私的遮羞布——读《杀戮之病》

      毫无疑问的,爱是人类所拥有的最伟大的,最美好的感情之一。从古至今,有无数的人为之感动,为之讴歌,并为其创造了汗牛充栋,不可计数的艺术作品。但是现实中常常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很多美好的东西,却最终成为了一些恶劣行径的理由,例如,以和平的名义发动战争,以真相的名义炮制谎言,以公正的名义营私偏袒,等等。而爱,也难逃这样的劫难。就如在这部《杀戮之病》中,那一次次残忍的谋杀,一幕幕骇人的惨剧,可有一次不是在爱的名义进行的?
      在小说中,当连环杀手蒲生稔杀害了第一名受害者佐智子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地对着女孩的尸体说:“因为我爱你啊。”而之后,作者以极其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他当时的心理:
      “爱这个词在今天以前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就算存在也没有特地去和别人讨论的必要——但今天他所知道的爱,则是一种他想去歌颂的爱,忍不住想去和别人分享的爱。
      这是一种真实的爱。
      爱人者,世界也会因你而不同。蒲生稔之前绝对不会认为这句话是对的。”
      听起来时是不是有些动人呢?
      但这仅仅是开始而已。对于他所杀害的第二名少女绘里香,他的爱同样深挚,小说中是这样描写的:
      “此时此刻,蒲生稔发现自己已经像爱上江藤佐智子一样爱上了眼前的这名少女。
      ……
      他轻声地对她说‘……我爱你!’
      蒲生稔知道,少女也一定感受到了他的真爱。”
      听着是多么的深情啊!
      而到了他面对自己的第三名猎物——岛木敏子的时候,他甚至将自己的爱升华了:
      “如果爱是人类的终极目标,那么为了爱,人们无论付出什么样的牺牲也应该在所不惜。那些在这个世上充其量只能活上几十年,时间一到便会烟消云散的生命,怎么会有这份爱一般的重要价值。
      蒲生稔轻轻哼着歌。
      不论沧海桑田
      我的爱永不变
      就是这样,就像歌词说的那样。”
      多么伟大而崇高啊!这简直不啻一篇爱的宣言。
      但你能想象,就在他自以为是地沉溺于这美好的爱情中时,身边正躺着一具具惨不忍睹的女尸吗?
      作为一部描述连环杀人案的推理小说,《杀戮之病》的上述情节与内容可谓继承了日本文化中一贯的病态美,尤其是当作者以细腻温婉的语调静静地叙述蒲生稔的种种秽行时,恐怕很少有读者能心平气和地读下去;而如果不是为了此书传说中的“一句话逆转”,恐怕也会有相当一部分读者无法将该书读完。
      小说中所描述的种种场景,着实是一幅幅令人不寒而栗的图卷,恐怕大多数的人都会斥之为残忍和变态。但显然,对于小说的主人公蒲生稔来说,他的残忍行为非但有理有据,而且更比一般人的爱更为高尚,甚至还有几分“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自得。他执着地寻找着自己爱的对象,像哲学家一样苦苦地探求着自己爱的本原,而且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但被他所忽视的是,在他追求爱的过程中,付出的代价却是别人的生命。就如同用别人的鲜血铺就自己的王位一样,世上还有比这更为可怕的一己之私吗?
      而更令人愤懑的是,这一切竟被冠上了爱的名义。怪不得今天的人们要呐喊信仰的缺失,原来是曾经的信仰已成为了丑恶的傀儡。而当魔王声称为爱而屠杀时,你还敢于信仰爱吗?
      恐怕这正是人类所独有的虚伪之处:过也必文,辩以饰非。
      但殊不知,当那你用美好来遮掩丑恶时,那份美好便已然褪色。

  • 用意之诚,用心之深,用力之勤——读《荒野猎人》 - [我的书评]

      故事,开始于一具不可能出现的熊尸。
      在位于世界上某个地方的某个村子附近的某间林中小屋里,人们发现了一具巨大的熊尸。显然,那头体形庞大的熊是被猎枪打死的,而且枪法极其精准——一枪致命!但蹊跷的是,这头熊是怎么进入到这间小屋里的?因为尽管屋门边有扇破损的窗户,但和那头熊的体积相比,实在是太小了,无论怎样,那头熊也无法通过那扇窗户进入屋子,而其他地方也再没有能让巨熊通过的入口了。于是,仅仅是为了将熊的尸体搬出小屋,村里的木匠便不得不把那整扇的窗户拆成了大门,才好歹把尸体拖出来。同时,村民们还从死熊的嘴里找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三行令人费解的话:“像只熊被困在小屋里/来自费城的问候/亲爱的,请在六月三十日再度归来”,此外,还发现了被称为“阿格里帕之咒”的魔法阵,根据记载和传说,它是专门用来召唤恶魔的。
      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让附近的村民们感到惊异万分。但对于小屋的主人——作家“我”来说,惊异之外却更是深深的恐惧。因为“我”凭借着对黑魔法的了解,以及对自己过去人生的回忆,马上意识到,这是针对自己的复仇,而且,这复仇的序幕,才刚刚拉开。。。。。。
      作为一部以密室为核心诡计的推理小说,《荒野猎人》的开场确实先声夺人——它没有像大多数同类作品那样,把谜题设置为凶手如何进出密室,而是以逆向思维的方式进行了创新——死者是如何进入密室的?之所以说这是一种创新,是因为在过去大部分的推理小说中,死于密室的受害人或者是密室的主人,或者是能够合法合理进入密室的人,密室之“密”仅仅针对凶手。这种定式,往往将小说的焦点集中于凶手一方,从而使得作家只能在这个方向上殚精竭虑,进行一场智力上的苦旅。而在阅读经验不断累积的读者面前,作家的这种努力所换来的往往是嗤之以鼻式的讪笑。毕竟,有什么样的密室,是今天读者没见过的呢?仅仅是换一种环境,换一点细节,是无法让人满意的。而在这部《荒野猎人》中,看起来作者仅仅是改变了密室进入者的角色,实际上改变的却是整个小说的焦点,并由此为作者开辟了更为广泛的创作空间:受害者是如何进入密室的?受害者为什么要进入密室?凶手是否进出过密室?凶手是在密室内作案的?还是在密室外作案的?如果是后者,凶手为什么要将尸体放入密室?等等等等,这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会为作者和读者提供相当的想象空间,更不要说将它们进行复杂的排列组合了。而在传统密室中,读者的疑问只有一个:凶手是如何进出密室的?其他问题恐怕都不会存在,包括凶手为什么要进入密室。因为答案谁都知道:是为了进去杀人。
      因此,仅仅凭借上面的一个密室,《荒野猎人》一书便足以在目前这个密室式微的年代里傲视同侪了。但本书的作者却显然更具雄心,因为在接下来的故事中,他又接连设置了数个密室:
      一条极北蝰被七支箭簇钉死在了林间小屋的天花板上,小屋是全封闭的,并没有人进来的痕迹,那七支箭簇是由谁怎样射出的呢?而且,滑溜溜的蛇,怎么可能会爬到小屋的天花板上呢?
      一只活蹦乱跳的狐狸,在窜进林中小屋的阁楼后,便忽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一名女巫在小屋中出现,就在“我”想要开枪向她射击时,她竟然在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之后消失了;那只“我”正在寻找的狐狸再次出现在小屋里,但已经变成了一具标本。这一切,全部发生在“我”所居住的小木屋里,而且就在我的眼皮底下,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魔法?
      。。。。。。
      这一系列不可思议的密室像是一颗颗珠子,共同串起了《荒野猎人》这部独具特色的推理小说,并成为其最诱人的环节。但是,如果将这些密室诡计比作推理小说的骨架的话,那本书的作者显然希望这部作品能够有血有肉地丰满起来,于是,充斥于全书的关于欧洲黑魔法的详细叙写,不但将小说的篇幅大大拉长,同时也让小说具有了更多的可读性和趣味性。那些神秘的魔法阵、那些稀奇古怪的召唤仪式,以及似真似假的古老传说,可以说既有趣,又让人大开眼界。发端于《魔戒》,启蒙于“哈利·波特”的西方神魔世界,到了《荒野猎人》,总算是让国人有了一个系统全面而不乏深度的认识,仅从这一点来看,这部小说也极具阅读价值。大概也是因为此,很多人在谈及此书时都用了“炫学”一词,同时也认为正是因为这一个“炫”字,让一些读者望而却步,读了几页便读不下去。
      对此,我倒以为,与其说作者所炫的是欧洲黑暗魔法,不如说,炫的是写作技巧。作为一部推理小说,本书的创新之处不但在于密室诡计的设计,还在于写作手法。很难说《荒野猎人》是一部诡叙类作品,但是,小说的主人公“我”确实在无时不刻地误导着读者。在解密过程中,叙述视角的变化以及倒叙插叙的反复使用,也使得阅读过程确实无法用“轻松”二字来形容。而小说开头似乎是充满暗示与隐喻的文艺腔,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让读者经历了一个冗长的序幕。尽管你读第二遍时会从序幕中发现许多有趣的东西,但是在懵懵懂懂的第一次阅读中,对于一些读者来说,能坚持读完确实需要一点点信念。
      但如果坚持读完了,却确实会感受到,这是一部值得回味的小说,不论是书里的种种细节,还是故事的主题,可以说无一处不体现出作者的用意之诚,用心之深,用力之勤。
      

  • “盗帅”踏月留香,“雅贼”解祸遗情——读《别无选择的贼》 - [我的书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 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 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上面一段话,出自古龙“楚留香传奇”的第一部《血海飘香》的第一章的第一段。相信凡是中国人的,怕是没有不知道楚留香之名的;而知道楚留香其人的,也怕是没有不喜欢他的。但,确确实实的,楚留香是一个贼,而且是贼中之贼,被奉为“盗帅”的贼。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人们对于盗窃自己财物小偷匪徒们深恶痛绝,另外一方面,却又对那些文学作品或历史中的盗贼们崇拜热爱到无以复加。仿佛一旦脱离了现实的因素,盗贼便被穿上了道德的外衣,并被裹上了理想的披风,其贼的本质被遮得严严实实,而只剩下了外表的光鲜与亮丽。说到这里,恐怕又会有一些“忧国忧民”的专家之辈跳出来大呼大喊中国人国民性之不堪,竟然将行偷鸡摸狗之事的盗贼奉为榜样与楷模。但其实他们多虑了,因为,对于盗贼的美化与崇拜,不单单中国有之,“国民性很堪”之西方人民亦有之,就在古龙写出《血海飘香》(1967年)的10年后,美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大师劳伦斯•布洛克也写出了其著名的“雅贼”系列的第一部《别无选择的贼》,塑造了一位同样颇带侠气,而且生性风流的妙手空空——伯尼•罗登巴尔。而且,这位雅贼的故事到目前已经出版了12部(10部长篇,2部短篇),足见其受欢迎的程度。
      但与“盗帅”楚留香甫一登场的先声夺人不同,“雅贼”伯尼的登场却可谓霉运十足。他怀揣着一个赚5000美元的梦想,受托潜入一套公寓去偷一个蓝色皮革的木盒子,但还没等把盒子找到,便遭遇了前来检查的巡警。正当老练的他马上就要把事情摆平时,巡警却在公寓的卧室里发现了主人的尸体。于是,原本只是来偷东西的伯尼一时间百口莫辩,只得寻隙逃走,从此变成一名杀人通缉犯。而“雅贼”出场的第一个故事,也就变成了一个自我救赎的故事。
      不过,说是“自我救赎”,其实是有点搞笑的,因为这个只去偷盗东区那些有钱人的“雅贼”,不但喜欢油腔滑调地耍贫嘴,而且热爱美酒,热爱女人,品味不凡,十足是一个热爱生活,享受生活的人,对于他所从事的职业,他更是自觉顺理成章,理所当然,心灵上着实安宁得意得很,既没有兴趣寻求什么形而上的精神解脱,又从不对自己的作为有任何忏悔,他所唯一想要解救的,其实只是自己肉身的自由而已。
      于是,这位妙语连珠的贼中高手,在走投无路之际,只得继续发挥自己的特长,偷偷溜进了一位朋友的公寓,暂且一避风头。但“雅贼”到处,必然桃花盛开。就在霉运当头的伯尼在朋友的公寓里从一场酣睡中醒过来时,便发现房间里多了一个女人,而且,“她,好看极了”。尽管后来的情节,作者一再告诉读者,这个“好看极了”的女人的到来只是一场巧合,只是帮朋友来浇浇花而已。但是,随便看过几本小说,或者看过几部电视剧的读者和观众都知道,作者这叫“欲盖弥彰”。她与伯尼遭遇的倒霉事儿无关才怪!说不定,她正是那个幕后的最终BOSS呢!
      就像楚留香的“友也女人,敌也女人”,对于正在被通缉的“雅贼”伯尼来说,恐怕也概莫能外!
      但正如本书的书名所提示的:“别无选择的贼”。在这个故事中,伯尼对于这个凭空里冒出来的女人,却也只能是别无选择地信任,因为相信她,与她合作,也许尚有一丝还自己清白的希望,否则,那希望便怕是半点也没有了!
      说到这里,是不是发现这个故事桥段有点老套?是不是似曾相识?其实这也难怪,毕竟这是一部上世纪70年代的作品,在接下来的30多年中,恐怕已被无数的小说、电影和电视拿来模仿了遍。就像无数的前辈推理小说家们,用自己的毕生心血,共同哺乳诞生了一部集各种经典密室与诡计之大成的《名侦探柯南》一样。但所幸的是,同样的事件,由不同的人做主角,便往往会有不同的效果!
      比方说,如果让我们的盗帅楚留香来代替雅贼做《别无选择的贼》的主角,那恐怕便会是一出集浪漫、武侠、推理于一体的古装大戏了,其间也必然有胡铁花的插科打诨,以及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一干妙人伺奉左右,而最终的敌人,也必然是一个集智慧与美丽于一身的绝代佳人。
      但是,现在的主角是雅贼——伯尼•罗登巴尔:一个喜欢吉卜林的小说、斯宾诺莎的哲学以及蒙德里安的绘画的贼。
      

  • 今天,我们思考什么?以及怎样思考?——读《重新发现社会》 - [我的书评]

    2010-02-14 22:50:28 cebros 书评 社会 熊培云 政治 民族

      一日走进一家大型书店,扑面而来的是一架红彤彤封面的新书,封面之上是两行七个大字:当中国统治世界。副标题是:中国的崛起和西方世界的衰落。再仔细看一眼,发现作者还是一名叫马丁·雅克的英国人,并且有着“LSE IDEAS的高级客座研究员”、“伦敦经济学院亚洲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之类的头衔,很有点像是一位专家的样子。近两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快速提升,我国人民已经开始重拾自信,并且雄心勃勃地要加快实现百多年来无数仁人志士所梦想的强国之梦;而我本人,也深深受此鼓舞,以为这必将是指日可待之现实。但是看着那满满的一架书,我却心中依然生出难以抑制的困惑:我们现在正究竟处于一个怎样的年代?相信,哪怕是仅仅两年前,这样的书名都会是一个笑话,而现在,它却已经开始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了,并且,还有着一批的知名的专家学者在倾力推荐。是中国真的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还是仅仅是中国人的心态在短短的时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尽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发达国家无论在经济实力上,还是全球影响力上,都开始呈现式微之象,但是否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必然崛起?毕竟,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我国的经济实力发展到今天,是经历了30多年的漫长岁月的,而要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仅靠经济实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这方面,日本战后的发展可谓殷鉴不远,更不要提,在我国国内,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时常令人抑郁,忍不住要登楼高呼,将栏杆拍遍了。
      而所幸,不论国人的心态如何,自古以来,中国便有设立言官的传统,一方面使得身处庙堂的统治阶层,可以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而那些处江湖之远的低级官员及知识分子,也可以一舒胸臆,表达自己对于国家大事的见解。这一风气到了明代尤盛,乃至传下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名联。而此后到近代,言官虽然已经成为了历史,但其精神核心,却被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所继承了下来,他们秉笔直书,或抨击时弊,敢于直指奸佞;或建言献策,力图匡正危局。尽管由于角度不同,其所言未必篇篇中肯切实,然而其心可嘉,其诚可敬,而尤为令人钦佩的,是他们的批判精神与忧患意思,往往为国家社会之前进,树立起新的指标。
      由是观之,新星出版社最近出版之熊培云先生的《重新发现社会》,正可以从这一角度来加以阅读。
      在该书中,作者依照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到物权、税权、自由、民主等现实问题这样一条逻辑线索,为读者勾勒出了一幅建立于以人为本,以社会为基石,从而使国家概念相对弱化的世界图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由于个人权利的解放,遵循自由选择的社会会代替集体利益至上的国家,从而使每一名个人的权利得以做大限度的释放,而保障这一切的,正是对于物权的尊重。而这种释放,其结果也必然是民主和自由。虽然说,我们现在正生活在一个日渐民主和自由的时代,但是,作者的这一构想听起来仍然像是一场乌托邦,因为即使是在以民主和自由来标榜的美国,国家的概念也是仍然至高无上的,例如,在美国便存在着一家名为国家利益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的机构,以保护美国在全球的利益为己任。更不要提美国政府为保护其国家利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和行动了,因此,在真正地实现地球村,达到世界大同的那一天到来之前,国家恐怕会一直存在下去,而同时,国家利益也会随之而长存。
      但尽管作者的这一愿景恐难实现,但围绕着它所派生出来的种种观点,却不乏精彩之处。比如,在谈及传统文化的《从孔夫子到“孔先生”》一篇中,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颇为具启发性的观点:“以一个人的人生实践为标准去否认另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就像责备加勒比海的海豚为什么不去红磨坊跳舞一样荒诞不经。”这话说得很俏皮,却着实很中肯,尤其是对于习惯于膜拜偶像的大众来说,更可谓振聋发聩。现在的人们常说,要凸显自我,实现自我,然而,模仿偶像的人生又何来自我?没有自我的社会又何以实现全人类所追求的民主?当人们将一切归咎于体制的时候,同样不应忽视的是体制内的人,否则,恐怕是收获的并非有序的繁荣,而是丛生的乱象!
      阅读《重新发现社会》一书,可以发现很多作者对于我国当前社会种种现实问题的思考,上面所提到的,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我以为,当前的中国,正如同一轮喷薄欲出的红日,虽然其上升的轨道已无可置疑,但其周围黑暗犹存,前路亦险,若有不慎而偏离轨道也未可知,而也是正因为此,各种思潮便纷至沓来,悲观的乐观的,批判的颂扬的,等等等等,相近相左之见可以同时甚嚣尘上,令很多人莫衷一是,倍感迷惑。但越是这样的情况下,则越应保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学会思考,并热爱思考!
      惟其如此,我们民族的复兴,才能真正汇为一条不可逆阻的潮流,摧坚破锐,直面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