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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厘头的福尔摩斯,恶搞的岛田庄司——读《被诅咒的木乃伊》 - [我的书评]

《被诅咒的木乃伊》日文版封面
英国最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话:“有一千名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相信大家都知道这句话的含义。那么,以此类推,是否也可以说“有一千名读者,就有一千名福尔摩斯”呢?
对此,我不敢妄下断言,但是,在读了岛田庄司的《被诅咒的木乃伊》之后,我则可以很确定地说,很显然,岛田眼里的福尔摩斯,显然与大多数读者眼中的福尔摩斯不同,怎么个不同法呢?
那便是大多数人眼中机智勇敢的大侦探,在岛田的眼里则完全变成了一副无厘头的形象:脾气古怪而暴躁,行为疯癫而乖张,脑筋愚钝而错乱。
何以见得呢?我们不妨看一下福尔摩斯在他的这第六十一个故事里的出场,当时,受到怪声困扰的日本留学生夏目漱石,也就是“我”去拜访福尔摩斯。正像过去一样,福尔摩斯见到来客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对客人品头论足一番: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曾经去过什么地方等等。但是,这一次他却失算了,他把来自日本的夏目当成了巴布亚新几内亚人,还说他正在种橡胶,等等。而且,他还把夏目的名字搞错了,而当夏目把这个错误告诉福尔摩斯时,他居然发狂一样朝天花板开了两枪,还翻着白眼,胡乱挥舞着拳头。
这哪里是我们英明神武的福尔摩斯啊,简直就是一个在幻想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的精神病人嘛。而在以后的日子里,福尔摩斯先生更是怪态百出,而且居然穿着裙子扮作妇人到处乱走。更别提最后在侦查案件的时候,失足掉入了一个大水桶里了。说他无厘头,绝对是如假包换。
很显然,这正是岛田庄司对福尔摩斯的恶搞了,但这种恶搞,却正是出自于他对于福尔摩斯的深厚研究。在他自己的成名作《占星术杀人魔法》里,岛田庄司借御手洗洁之口对福尔摩斯所作了这样一个评价:“爱吹牛、没有常识、因为古柯碱毒瘾,而搞不清楚现实与幻觉,却广受世人喜爱的英国人。”接着,他便发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说,满怀激愤地诉说了福尔摩斯的种种缺点和可笑之处,而熟悉《占星术杀人魔法》的读者恐怕会惊喜地发现,这部《被诅咒的木乃伊》恰恰是在为上面那些评价做注脚。福尔摩斯的爱吹牛、没有常识、搞不清现实与幻觉等等缺点,全部体现在了这个诡计多高明的木乃伊故事了。因此,与其说这部作品是一部原创的推理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向福尔摩斯的致敬之作。
但读者也不要以为,岛田庄司有多么讨厌福尔摩斯,而是相反,正如御手洗洁所说的:“福尔摩斯让我感动的,正是他是人,而不是机器的这一部分。我喜欢他。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他。”在就着福尔摩斯的各种毛病,岛田庄司把他狠狠地恶搞了一回之后,又给了他一个美好的结局,并向他献上了自己最深的敬仰。
毕竟,福尔摩斯是个人,虽然无所不能到不可思议,但仍然有权利受到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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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痴人说梦?还是梦中呓语?——读《脑髓地狱》 - [我的书评]

《脑髓地狱(上)》日文版封面

《脑髓地狱(下)》日文版封面
命运,也是可以遗传的吗?
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然而,有位笔名为梦野久作的日本作家却似乎想极力证明这一点,为此,他还专门写了一部惶惶巨著来加以论证,这部书,便是被称为推理奇书的《脑髓地狱》!
相信对于任何热爱的日系推理的读者来说,这都是一座不可回避却又难以攀越的高峰。说它不可回避,是因为它在日系推理文学史上辈分极高,名气极大,没有读过它而敢于自许精通日本推理文学专家的,定然会被目为井底之蛙;而说它难以攀越,实在是因为它是满纸荒唐之言,既诡异而又荒诞,既凌乱而又松散,读起来常常得其言而忘其意,三分钟是雄心万丈,三分钟后是昏昏欲睡,能读完者已是寥寥,读过之后还能保持头脑清醒者,恐怕更是绝无仅有吧。
话说读书,其实是和做事一样的。人们做事的时候,遇到困难,有些人往往硬着头皮往上冲,这绝对是一种值得嘉许的精神,但坦率说,却不值得提倡,因为有些事情,就算你冲到头破血流,办不成还不成,这时候,就需要你换种思维,换个方式来解决问题了。读书也是一样,如果把《脑髓地狱》当做一本推理小说来读的话,恐怕读上千遍万遍,也是满头的雾水,书里有逻辑吗?有!可是逻辑成立吗?玄之又玄!作者就像是个脑子混乱的向导,说是要领着读者去接近真相,实际上却东一条路西一条路地四处走,一会儿是失忆的“我”,一会儿是对精神病医院的抨击,一会儿又是一个日本人臆想的中国故事,更别提几个医学博士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了,结果跟着作者这个向导千山万水地走了个十万八千里,却发现自己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没弄明白,尽管其实小说在最后还是告诉了读者,谁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但问题是,作者梦野久作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圈子,用去了四十八万字,就是为了讲述这样一个逻辑混论的故事吗?
作品中那篇幅浩帙的奇怪文字,诸如《疯子地狱邪道祭文》《地球表面是疯子最大的解放治疗场》《胎儿之梦》《脑髓并不是思考事物的地方》《空前绝后的遗书》等等,都是什么意思呢?和书中的案件有关吗?
对于读者来说,恐怕这一切都一种故弄玄虚吧,没有它们,可能更容易理解小说中的案件与推理。
但是,换一种方式来阅读这部小说呢?
譬如说,不把它当做一部推理小说,而是当做是一部学术著作,而作者想要证明的是:人的命运,也是可以遗传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作者先是堆砌了一大堆循序渐进的理论,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那些篇幅浩帙的奇谈怪论。当然后,便是用来证明这一论点的案例,这便是“我”的故事——翻开“我”的家族史,可以说几乎每一代都脱不出同样的命运,因此,如果“我”的命运也能够再次重蹈先祖的覆辙的话,那将是一个不可辩驳的证明。
故事便是这样展开的,一方面,为了避免“我”重蹈覆辙,我的家族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而另一方面,为了证明那个理论,医学博士们则想尽一切办法来破坏那些防范措施,甚至不惜使出种种匪夷所思的招数,做出种种不人道的行为。
大概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多少看清楚作者想要在这部小说中表达的内容吧。
据说,这部小说构思了10年,而在该书出版后的第二年,作者便猝死在与客人谈话之时了。难道,作者的本人也认为命运是可以遗传的吗?还是,这仅仅是作者的一种虚构?
如果是前者,那真是痴人说梦了。如果是后者,作者也真的堪称梦幻天才! -
奎因的钓鱼式探案与教父的审判——读《罗马帽子之谜》 - [我的书评]

《罗马帽子之谜》英文版封面
过去读《教父》,有两个情节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一个是老教父维托·考里昂受到枪击后,他的大儿子桑尼判断家族内部出了叛徒,并因此处决了克莱门扎的手下波利。那么有什么证据证明波利是叛徒吗?不能说丝毫没有,但是,所有的证据仅仅是他病了三天,并且在那时接了几个可疑的电话而已。这要是放在法官那里,恐怕连证据都谈不上。更别提判波利有罪了。另外一个情节是在最后,维托·考里昂死后,考里昂家族的一个主要头目特西奥向迈克尔传递了塔塔利亚家族要和迈克尔谈判的消息。就是根据这件事,迈克尔判定特西奥已经叛变,并在后来处死了他。可是迈克尔有直接的证据吗?没有。
但是,没有证据并不意味就无法获得真相。在《教父》一书中,波利和特西奥,他们并没有被冤枉。而无论是桑尼还是迈克尔,他们都既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陪审团,他们需要的是福尔摩斯一样的缜密头脑,继而用演绎推理的方式找出叛徒,并判处他们死刑。
但对作为侦探的奎因来说,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在艾勒里·奎因的处女座《罗马帽子之谜》中,发生了一件非常离奇的谋杀案:一位酗酒的律师死在了一家正在上演着舞台剧的剧院里,当时剧院里几乎坐满了人,但却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死,自然也不会有人看到凶手。而令人奇怪的是,死者的帽子丢失了,很多人证实,他是带着一顶高高的礼貌进来的,但是,翻遍了剧院,搜查了所有的人,却怎么也找不到那顶帽子。
凶手是谁?那顶帽子的背后,有着怎样的玄机?
在读推理小说,尤其是本格类推理小说的时候,常常会发现,对于所谓的大侦探来说,难的不是找出凶手,而是找出能证明凶手作案的证据,因此,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干人看着罪犯接二连三地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作案却无可奈何,他们甚至知道那是谁,却没有办法制止,因为没有证据。而只有等到确凿的证据出现时,他们才能一展自己的长才,让一干人众围坐在桌子旁,也不管听众和读者是不是有耐心,慢慢吞吞地从头讲起,自己如何如何在一开始就怀疑并确定了凶手的身份,但是怎奈没有证据,只好如何如何历经千辛万苦,等待时机,现在,终于把他绳之于法了,如此等等。
而在奎因的处女秀中,他很明显也面临了同样的难题。当无论怎么追查,案件的所有线索都最终指向那顶失踪的帽子时,那么,是谁拿走了帽子,谁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了。而这一点推理起来似乎也并不太难,在死者遇难的那个晚上,谁最有可能拿走帽子,并不被发现呢?
如果说这是一道可以用排除法来解决的难题的话,那么,如果帽子已经被销毁了,奎因又如何才能证明呢?
我相信,这对于教父一类的黑手党来说,是绝对不成问题的,因为他不需要证据。
但对奎因来说,唯一的办法,恐怕就是主动地制造证据了,用一个最近流行的词汇来说,那就是“钓鱼执法”了。
而对于所有使用演绎推理的方法来办案的侦探们来说,“钓鱼”恐怕是他们无间不摧的终极武器了。
由此看来,“钓鱼”也不全是做坏事。尽管某些名义上代表正义的人也会用它来办几件见不得人的坏事。
还是那句话,人不正,影子怎么都是斜的。 -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消失在视线中的八大胡同 - [追踪失忆的岁月]
陕西巷里觅温柔,店过穿心回石头。
纱帽至今犹姓李,胭脂终古不知愁。
皮条营有东西别,百顺名曾大小留。
逛罢斜街王广福,韩家潭畔听歌喉。
话说清末民初,在这京城繁盛之处,有一粉黛团簇之乡,引得上至高官巨贾,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对其倾慕向往。而这个地方,不但引得无数男人为之竞折腰,竟然也还颇出了几个风云女子,在近代中国不堪回首的历史之中,留下了几笔令后人喟叹不息的传奇。这个地方不是别处,正是在中国近代赫赫有名的八大胡同,也就是本文开篇的那首有些令人不知所云打油诗所描述的那些地方。
然而,多少风云变幻之后,八大胡同早已仅仅是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名词,虽然它仍不断出现在关于那个时代的图书上、影视中,但它的真身却已早已湮没在了近百年以来的拆拆建建中,并被人们所渐渐淡忘。
然而,它真的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吗?那首流传下来的打油诗是什么意思呢?传说中的“八大胡同”,是哪“八大”呢?
带着种种好奇与疑问,我来到了位于前门的大栅栏,开始了一次追寻之旅。
可是,从哪里入手呢?这八大胡同,是哪八条呢?现在还在吗?那首打油诗给了我一些线索。
“陕西巷里觅温柔”
陕西巷
显然,这指的陕西巷。别说,它现在还在,正位于大栅栏的西南部,北接大栅栏西街,南临珠市口大街,呈南北走向。要说起来,这里恐怕是八大胡同中最为知名的一条了,而它的知名,不但因为这里曾经住过赛金花和小凤仙这两位中国近代史上的知名女性,而且,也是旧日遗迹保存得最为完好的一条胡同。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赛金花曾经居住过的上林春,不但保存完好,而且目前仍在开门营业,只不过换了身份,变成了一家名为上林宾馆的旅店,如果不住店的话,花五元钱也可以进去游览一番,面积不大,是砖木结构的两层建筑,内有天井,四周环绕着漆成红色的廊房。如果我这么说您不了解的话,可以回想一下周星驰主演的那部《鹿鼎记》,和韦小宝说书的怡红院很是相似,而这也是那时高级风华场所的典型格局。

赛金花曾经住过的上林春,现在外墙上还清晰可见“上林仙馆”的匾额。现在这里已经改为宾馆,叫“上林宾馆”,又叫“广聚园宾馆上林分店”。
整个上林宾馆面积不大,很快便可走完。但当年赛金花住过是哪间房呢?如果您有兴趣,就不妨来亲自考察一番了,而且这里房价也不贵,200元左右的标间,在京城里算是经济型了。

上林宾馆内景,面积不大,但是格局很具当时风化场所的特点。

上林宾馆二楼,可见朱廊环绕,红漆的一间间客房,在这里住宿并不贵,标间200元左右即可。
出了上林宾馆往南不远,有一处砖墙的二层小楼,在周围平房的衬托下,倒也显眼。但似乎此外也平淡无奇,只是靠南的券门上有一块被抹去字迹的匾额。如果您去大栅栏逛,只要细心,恐怕会发现很多这样的没有字的匾额,有些是被磨去的,有些是被涂去的。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凡是有这样匾额的房子,尤其是两层,很有可能便是当年的风化场所。因为,在那个年代,老百姓都是住平房的,只有商户或娱乐场所才会盖楼。而后来,这些房子慢慢变成了民宅,可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牌子下进进出出呢,于是,干脆把招牌抹去,来个眼不见,心不烦。而上林宾馆往南的这一处,比起其他的地方来,可就声名显赫得多了。因为这里,便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云吉班,这个名字在现在是没多少人知道了,可是,这里的一位主人当代人一定都知道,那就是小凤仙,那个电影《知音》里协助蔡锷将军离开北京的小凤仙。可是,现在这里已经是民居了,如果您想进去看看里面怎样,寻访一下小凤仙与蔡锷将军的遗存,恐怕是要做一番工作了。
这就是曾经住过小凤仙和蔡锷的云吉班,和你想象中的一样吗?
“店过穿心回石头”
石头胡同
什么叫“店过穿心”,不太明白,但这个“石头”,我却是知道的,它指的就是“石头胡同”。石头胡同在陕西巷的东面,也是南北走向,与陕西巷平行。但除了几块被抹去字迹的匾额,我再也没发现什么了。
惹人遐想的无名建筑
“纱帽至今犹姓李”
这一句,如果您对大栅栏一带的胡同的历史变迁没点了解,恐怕就真是个谜了。然而,幸好我们有百度。很显然,这句话的关键在于“纱帽”和“李”,但是,翻遍地图,哪有和这两个词有关的胡同呢?原来啊,早先,在大栅栏的东边,有这么一条东西走向的胡同,就叫“李纱帽胡同”,后来呢,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条胡同改名了,现在叫“大力胡同”。
大力胡同,现在的这里可是热闹的很啊!
这条胡同不长,留下的唯一旧时遗迹,是一座二层楼,现在还保留着三块横匾,和两块竖匾。三块横匾上的字分别从西到东依次是:“五侯鲭”、“潞香春”和“九溪鲤”。两块竖匾上的字则完全一样,写的是:“本庄专办酒席,应时小卖,随意便饭,一概俱全”。看来这是一家饭庄了,而饭庄的名字是“潞香春”,“五侯鲭”和“九溪鲤”则是两则典故,指的便是美味佳肴了。看来,旧时的人物,还真不是一般的风雅呢!

这里就是“潞香春”,看着晾在外面的衣服和打字复印社的照片,您是否会感慨呢?
“胭脂终古不知愁”
胭脂胡同
这句话很好理解了,指的就是胭脂胡同。刚才我说大力胡同不长,但去了胭脂胡同才发现,它全长仅一百米,北接陕西巷的南端,南接珠市口大街,除了钉在墙上的红色的名牌,便再无遗迹可寻了。
胭脂胡同全貌,从一端,可以看到另一端的老人在聊天。
“皮条营有东西别”
“皮条营”,同样是一个已经被湮没了的地名,过去的皮条营是由东皮条营和西皮条营组成的,所以才有了“皮条营有东西别”的句子。而现在,它的名字已改成了东营壁街和西营壁街,走在这个地方,两边已是整修一新的民房,实在很难想象出当日作为八大胡同之一的盛况。但是,也有说法认为这八大胡同中不包括这一条,而应该是朱家胡同。
朱家胡同
朱家胡同位于大栅栏东面,北端挨着大栅栏西街,南端与大力胡同的西段相接,成南北走向。在经历了寻访遗迹的一次次失落后,走在这里,却让我大有功夫不负有心人之感。原来,这条胡同里,还保留着一座砖墙的二层建筑,而且还保留着完成的门楼,虽然不清楚是新修的,还是旧有的,但门上匾额的字句却清晰可辨:“二等茶室 临春楼”。什么叫二等茶室?原来,在旧时,风化场所也是分等级的,而不同的等级,又有不同的名字。头等的,叫“小班”,位于陕西巷的“云吉班”便是;这二等的,叫“茶室”,比如这处“临春楼”,三等的,叫“下处”;四等的,叫“小地方”。依此向来,这位于朱家胡同的“临春楼”,在当时恐怕也是一个达官贵人的富贵之乡了。
高大的临春楼,在这条胡同里绝对是鹤立鸡群啊!
“百顺曾留大小名”
百顺胡同
“百顺”自然是指百顺胡同,如今还在,也好找,位于大栅栏西南部,东西走向,与珠市口大街平行。但是“曾留大小名”是什么意思呢,颇令我不解,开始我以为这“大小”指的是大力胡同和小力胡同,但是大小力胡同位于大栅栏的东部,和百顺胡同相距甚远,因此恐怕不是指的它们。它的含义到底是什么,恐怕要以后慢慢去探索了。
百顺胡同里的无名建筑,有认识它的吗?
在上面,已经提到了大力胡同。而小力胡同却也值得一提。它和大力胡同相反是南北走向,北端挨着大栅栏西街,南端挨着大力胡同,这三条胡同在一起,刚好是个倒立的“工”字。在这条胡同里,却也有一个颇有意思的所在,叫做“X香楼”,而那个“X”字,经我仔细辨认,并询问住在那里的一位老人,都没有找到答案。是什么香楼呢?
这就是“X香楼”

能辨认出来吗?
“逛罢斜街王广福”
棕树斜街
这句很简单,指的是“王广福斜街”。但是,它在哪里呢?看着地图,恐怕看到您抓狂您也找不到。原来,这也是一个历史地名。“王广福斜街”,听了这个名字,有人恐怕会问,这条街上住过一个名人叫“王广福”吧?
错!大错而特错!怎么呢?
原来啊,这条胡同的名字叫“王寡妇斜街”,暧昧吧!也不知道是从啥时候起,也不知道是故意改的还是口口相传的原因,这条胡同 的名字就变成“王广福斜街”了。但现在,它的名字叫“棕树斜街”,也难怪人们从地图上找不到呢!
棕树斜街上被抹去字迹的匾额
这条街上,不时可以看到被抹去自己的匾额,让人去浮想联翩,而唯一可以确定的,却是一个和风化无关,却也会让今天的人们感觉暧昧的地方:“一品香澡堂”。想去泡泡吗?可惜,现在这里已是民居了,除了匾额上的字迹,早已没有了半天澡堂的痕迹。
“一品香澡堂”,这可是正经洗澡的地方。
“韩家潭畔听歌喉”
我写了这么多,不知道您看得累不累,不过,我们的这趟旅程,马上就是终点了。这一句,也很简单,查查地图就知道了,是指韩家胡同。它位于百顺胡同的北面,也是东西走向。一路逛去,车马萧萧,却已是遗迹难寻了。而作为此行的最后一站,不免心生了几分遗憾。

韩家胡同
带着地图,揣着前天夜里做的功课,顺带不停地问着路人,总算把这八大胡同逛了一圈,作为中国近代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地方,它既承载着盛名,不断地以符号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同时又因其不堪回首的历史,它的本身又被人为地埋藏在了记忆的最深处。很难说,它的这种遭遇是应该,或者是不应该。而它未来的命运,是彻底的消失,还是能保留下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但我相信,作为中国近代的一个传奇之地,它会永远地活着人们的记忆中,而那时,人们想到它时,更多的是小凤仙的义举,赛金花的传奇。
历史老人有时候还是很公正的,它知道该留下什么,不该留下什么! -
是“宿命”吗?——读《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 - [我的书评]

《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英文版封面
“宿命”,是真的存在吗?难道,冥冥之中,真的有一只不可测命运之手,在拨弄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
虽说人生无常,但人生的话题仍然会在人们的脑海里喋喋不休地出现,每个人都想要破解自己的人生密码,每个人都想要掌控自己的命运,但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不会发出“如果没有。。。。。。发生,我本来会。。。。。。”的感慨呢?
是什么导致了那些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呢?
是“宿命”吗?
而在埃勒里·奎因的悲剧系列中,《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作为最后一部,主人公雷恩却似乎正是遇上了这“宿命”的一案,套用一下上面的句式:如果不是这个案件,他本来是不会如此谢幕的。
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有品位的案件,有点类似于前几年所兴起的所谓“知识悬疑”类小说,例如《达·芬奇密码》、《但丁俱乐部》。而这个故事,则讲述的是一个关于莎士比亚的谜团:在位于美国纽约的不列颠博物馆,丢失了一本1599年版的《热情的朝圣者》,这本书里收录了五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一本价值连城的善本古籍。但奇怪的是,偷书贼的目的似乎并不是这本书本身,因为他不但留给了博物馆一本更为珍贵的1606年版的《热情的朝圣者》,而且时隔不久,他又将盗走的书还给了博物馆,但经过检查却发现,在被送回的那本古籍中,皮质的封底已经被人用刀划破了。显然,偷书贼的目的不是书,而是藏在书里的东西。
悲剧系列的最后一案,就是围绕着这本失而复得的珍本古籍展开的,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这个没有密室,也谈不上什么有什么华丽诡计的案子,却不但难住了在《Z的悲剧》中大显身手的佩辛斯,也不可思议地让雷恩束手无策。相信很多读者在读到一半时,都要为某一个一眼便可看穿的某个小把戏逼疯了,但佩辛斯大概被爱情搞乱了脑子,而雷恩确实年纪大了,一个个被案情搅得寝食难安,却又无计可施。
但就在他们毫无建树的时候,案件的发展却越来越严重,开始仅仅只是一个门卫的失踪,以及一次让博物馆毫发无损的盗窃,但逐渐的,案件竟然演变成为了一场残忍的谋杀,一幢破旧的房子楼上楼下遭遇了一次疯狂的洗劫,屋子里没有一处不被利斧砍得稀烂,包括死者。
显然,这一切都是藏在那本古籍里的东西所惹出来的祸端,它里面究竟包含着怎样的一个关于莎士比亚的秘密,竟然会让罪犯犯下如此的罪行?
这个世界上,恐怕不会有比雷恩更为关注这一案件的人了,作为一名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员,一位将自己的一生献给莎士比亚戏剧的人,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当他得知这一案件关于到莎士比亚的一个秘密时,内心会有多么的震撼,会有多么期望找到那位窃书贼,以及被他偷走的秘密。而这一案件又由他亲自侦探,不能不说这是命运对他的眷顾,也许这就是“宿命”,让他的一生,不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舞台下,不论是在风华正茂的青壮之年,还是行将就木的耄耋之年,都与莎士比亚情缘难解。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雷恩因莎士比亚而闻名天下,也因莎士比亚而最终谢幕!
这是“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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